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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称霸

●名家随笔
1998-07-31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庞朴 我有话说

开放以来,商店字号和商品名称大幅增加,出现了无数新潮的名目。归纳起来,无非这样几类:

一是仿洋的,什么奥尼特,蒙黛莎,希莉华娜,等等;一是发财的,诸如金立得,万鑫发,富豪之家,之类;一是揽权的,竟有直称皇帝游乐园,太后大酒家者;还有一种,是称霸的,有天霸、彩霸、声霸、影霸、词霸、小霸王……

看来命名绝非一件易事,特别是面对公众的商店名和商品名。假如是一只爱犬,你爱怎么叫它就怎么叫,不必担心它会拒绝接受;假如是私人卧室,你尽可以关起门来做皇帝,名之曰紫光殿、毓秀宫,也不致有人怀疑你将谋反。可是如果是希望畅销的商品,欢迎光顾的商店,那时,你首先就得揣摩大众的心理,迎合顾客的趣味,方能立于不败之地,免却铩羽而归。上面列举的希莉华娜之类,正是这样揣摩出来的。

只是需要注意,作为揣摩尺度的,除去经济效益外,还有一个社会效益问题,是每个生活于世者,所不能不关注的一种义务。上列诸例名称中,从社会效益来要求,窃以为,最成问题的,恐怕是“称霸的”那一类。

什么叫做“霸”?古人说:“以力假仁者霸,以德行仁者王”,说得简单点,可以说,以德服人者王,以力服人者霸。王和霸,单以功利角度来衡量,其成就也许是同等的;若从道义角度来要求,便天悬地殊,不可同日而语。古来这种传统的定义,是否到今天与世界接轨之时,应该打破、更新、换代、重建了呢?我看无此必要,而且亦无可能。

所以无必要,是因为,同一事功,确有含金量上的差别,即因其动机、手段、目的等不同而生的价值上的差别;其极限,便是王与霸。我们今天尚无理由废弃价值理性。倒是应该在功利盛行之秋,妥善保护这种理性。

所以无可能,是因为,“霸”字的贬义,早已深入人心,无可更递了。我们说,横行霸道,车匪路霸,独霸一方,南霸天,霸占,谁能把它们的意思翻个个么?我们称某位棋艺高超棋德高尚棋风高雅的棋手为棋王,你喊他一声“棋霸”试试?

所以,我说以霸命名的商标很成问题。如果它是在成心糟践自己,那与我们大家无关;现在它是在标榜自己,淆乱黑白,我们能不一申己见么?特别是,当它向孩子们推销“小霸王”称号时,我们为人父母者,在无可奈何于孩子几成小皇帝之际,更将被引导成小霸王,能不动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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